2023年北京市第一批项目申报陆续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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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征集顺义区科技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项目的通知
根据《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》(顺科发〔2022〕1号),现面向全区启动征集2022年顺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项目。具体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申报主体应为2021年度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活动,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,首次认定、新入区及再次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主体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、经营,并形成一定区域贡献(包括但不限于就业、科技进步、经济发展等)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;
2.申报单位于2021年在我区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或在科技部有备案,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;
3.申报单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,于2021年将注册登记由区外迁入我区,且截至目前税务已迁入我区;
(注:2或3所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)
4.申报主体具有税收贡献。
5.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(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)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: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,000万元(含)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5%;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,000万元至2亿元(含)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4%;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3%。
6.企业应按照科技部工作要求履行义务,按期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、火炬统计年报。
三、支持标准
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。对首次认定和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,对再次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。
顺义区高新奖励兑现政策:
一、奖励政策:
1.对2021年、首次认定、新入区及再次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。
2.对首次认定和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,对再次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。
二、申报要求:
1.申报主体具有税收贡献。
2.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(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)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: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,000万元(含)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5%;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,000万元至2亿元(含)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4%;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3%。
3.企业应按照科技部工作要求履行义务,按期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、火炬统计年报。